有關經濟部訂定並推動「107年度村里節電大車拚活動方案」,敬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,請查照
一、 依據經濟部107年6月15日經授能字第10700151280號函及107年7月16日經能字第10703813260號函辦理。
二、 經濟部為配合行政院106年7月26日核定之「新節電運動方案」,推動107年「村里節電大車拼活動方案」及「村里節電大車拼評比及獎勵作業要點」(詳如附件),規劃以競賽加碼獎勵之形式,結合縣市政府共同推動地方節電推廣工作,由台電公司配合逐月揭揭露村里用電資訊,提升村里節電之良性互動,先予敘明。
三、 旨案競賽係以全國各村里家庭用戶(表燈非營業用電,不含機關、學校)為參與競賽單位,透過自己與自己比的方式,凡於107年夏月(6月至9月)相較106年同期節電(日均用電量)達1%(含)以上者,即可獲頒節電獎勵金,做為村里節電改善與辦理節能教育推廣參訪旅遊活動之用,競賽結束後,由經濟部提供獎勵金以鼓勵村里民共享節電成果,獎勵額度如下:
(一) 節電村里金獎:評比指標(日均用電量)達百分之五(含)以上者,最高提供新臺幣十萬元獎勵金。
(二) 節電村里銀獎:評比指標達百分之三(含)以上,不及百分之五者,最高提供新臺幣五萬元獎勵金。
(三) 節電村里銅獎:評比指標達百分之一(含)以上,不及百分之三者,最高提供新臺幣三萬元獎勵金。
四、 檢送宣傳海報(村里長海報如數業由經濟部能源局轉送)、宣傳影片連結及宣傳文字電子檔各1份,惠請貴單位協助利用所屬資源(如網站、臉書、電子佈告欄、各村里活動中心等)宣傳周知,俾利有效推廣旨揭活動方案。
二、 經濟部為配合行政院106年7月26日核定之「新節電運動方案」,推動107年「村里節電大車拼活動方案」及「村里節電大車拼評比及獎勵作業要點」(詳如附件),規劃以競賽加碼獎勵之形式,結合縣市政府共同推動地方節電推廣工作,由台電公司配合逐月揭揭露村里用電資訊,提升村里節電之良性互動,先予敘明。
三、 旨案競賽係以全國各村里家庭用戶(表燈非營業用電,不含機關、學校)為參與競賽單位,透過自己與自己比的方式,凡於107年夏月(6月至9月)相較106年同期節電(日均用電量)達1%(含)以上者,即可獲頒節電獎勵金,做為村里節電改善與辦理節能教育推廣參訪旅遊活動之用,競賽結束後,由經濟部提供獎勵金以鼓勵村里民共享節電成果,獎勵額度如下:
(一) 節電村里金獎:評比指標(日均用電量)達百分之五(含)以上者,最高提供新臺幣十萬元獎勵金。
(二) 節電村里銀獎:評比指標達百分之三(含)以上,不及百分之五者,最高提供新臺幣五萬元獎勵金。
(三) 節電村里銅獎:評比指標達百分之一(含)以上,不及百分之三者,最高提供新臺幣三萬元獎勵金。
四、 檢送宣傳海報(村里長海報如數業由經濟部能源局轉送)、宣傳影片連結及宣傳文字電子檔各1份,惠請貴單位協助利用所屬資源(如網站、臉書、電子佈告欄、各村里活動中心等)宣傳周知,俾利有效推廣旨揭活動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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